國立臺灣大學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九十學年度碩士論文

國小四年級學童及父母危害健康行為的關係

陳如毓
指導教授: 李蘭


摘要: 為探討學童及父母危害健康行為之分佈及聚集情形,並瞭解親子之間的危害健康行為是否有關係,本研究利用「兒童及青少年行為長期發展研究」第一年的資料,進行次級資料分析。共有1550位國小四年級學童及其父母完成問卷填答成為本研究的樣本。結果發現:(1)學童危害健康行為比率最高的前三項是,熬夜(盛行率82.8%)、吃宵夜(盛行率69.2%)和吃速食(盛行率64.6%);父親為喝酒(盛行率86.4%)、熬夜(盛行率81.5%)和沒有每天刷牙(盛行率74.3%);母親則為熬夜(盛行率75.1%)、不常運動(盛行率73.1%)和沒有每天刷牙(盛行率67.2%)。(2)學童的危害健康行為可聚集為「不健康的生活習慣」、「反社會行為」、「物質使用行為」和「熬夜及高熱量飲食」共四個因素;父親的危害健康行為可聚集為五個因素,分別為「不健康的飲食習慣」、「不健康的個人衛生習慣」、「熬夜及高熱量飲食」、「蓄意傷害行為」和「菸酒與罵髒話」共五個因素;母親行為也可聚集為五個因素,分別為「不健康的生活習慣」、「熬夜及高熱量飲食」、「反社會行為」、「物質使用行為」和「運動與刷牙」。(3)與男童危害健康行為有顯著關係的因素,包括母親行為、父親行為、看電視頻率、家人互動和地區別。(4)與女童危害健康行為有顯著關係的因素為母親行為、看電視頻率、家人互動、母親年齡、父親教育和地區別。(5)男童的「沒有每天吃早餐」、「吃宵夜」和「吃速食」三項行為與父親有關;而「沒有每天刷牙」、「吃宵夜」、「吃速食」和「喝酒」共四項行為與母親有關。(6)女童的「吃宵夜」一項與父親有關;「沒有每天吃早餐」、「沒有每天吃蔬果」、「沒有每天刷牙」、「吃宵夜」和「打人」共五項行為與母親有關。根據本研究的結果,建議不論是政策制定或教育計畫,應從行為聚集的特性考量。有鑑於父母的某些危害健康行為與子女行為有顯著關係,可藉親職教育鼓勵父母建立正確的行為示範。

關鍵字:學童、父母、危害健康行為、行為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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