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博士論文,2009

從社會認知理論探討青少年的飲酒行為及相關因素

洪兆嘉
指導教授: 李蘭


摘要:
本研究共分三篇研究進行,目的在瞭解研究樣本於五至九年級的五年間,其飲酒行為之發展趨勢,並進一步確認研究樣本於九年級時有無飲酒及飲酒行為類型的相關因素。利用兒童及青少年行為之長期發展研究計畫(Child & Adolescent Behaviors in Long- term Evolution, 簡稱CABLE)調查資料,進行次級資料分析。主要的研究變項包括,親職行為、示範因素、社會規範、社會說服、酒品可取得性、飲酒期望及拒絕飲酒的效能。利用SAS9.1及Lisreal 8.0統計軟體以logistic regression、trend analysis、GEE、survival analysis及path analysis進行長期資料分析。

第一篇研究,將自五年級至九年級(2006年)五年均參與調查且未漏答飲酒問題之學生共1,951名當作分析樣本。樣本由五至九年級,五年間飲酒行為變化類型的分佈為「從未飲酒」(29.88%);「低頻率飲酒」(11.89%);「飲酒頻率由高而低」(1.59%);「飲酒頻率起起伏伏」(18.96%);「飲酒頻率由低而高」(37.06%);「高頻率飲酒」(0.62%);男生比較可能出現「飲酒頻率由低而高」及「高頻率飲酒」的飲酒頻率增加類型。結果另外發現,學童飲酒行為自五年級至九年級逐年上升。各年度自陳最近一個月有飲酒的盛行率,由5.13%上升至19.48%;終生飲酒的盛行率由24.55%上升至67.30%,呈現顯著之線性成長趨勢; 六至九年級的飲酒發生率,由14.90%上升至24.00%,亦有顯著上升趨勢。最近一個月飲酒行為,終生飲酒行為,及初次飲酒行為呈現顯著的性別差距。男生於最近一個月飲酒行為,及終生飲酒行為皆顯著高於女生,但是性別差距有縮小的趨勢。

第二篇研究,將九年級(2006年)完成追蹤的學生當作分析樣本,共2,184名。樣本於九年級時,自陳目前有飲酒者佔34.89%。路徑分析結果顯示,父親教育程度、家庭月收入、母親飲酒、同儕飲酒、母親對飲酒的態度、和酒品可取得性,會直接與研究樣本目前有無飲酒有關; 母親飲酒、同儕飲酒、母親對飲酒的態度、和酒品可取得性,則會透過負向飲酒期望及拒絕飲酒的效能間接與研究樣本目前有無飲酒有關。整體而言,研究樣本目前有無飲酒的保護因子,包括:父親教育程度愈高、家庭月收入低、母親不飲酒、飲酒的同儕愈少、母親不贊成青少年飲酒、酒品的可取得性愈不方便、及負向飲酒期望愈高或拒酒效能愈高。

第三篇研究,將九年級(2006年)完成追蹤且曾飲酒的學生當作分析樣本,共1,519名。樣本於九年級時,其飲酒行為可分成三種類型,即高危險飲酒行為(9.55%)、中危險性飲酒行為(22.51%)、低危險性飲酒行為(67.94%)。路徑分析結果顯示,開始飲酒的年齡、同儕飲酒、和酒品可取得性會直接與飲酒行為類型有關。另外,開始飲酒的時間、同儕飲酒及同儕勸酒的壓力會透過認知因素間接與飲酒行為類型有關。綜合上述結果,免於研究樣本成為高危險飲酒行為類型的保護因子,包括: 開始飲酒的年齡愈晚、父親教育程度愈高、飲酒的同儕愈少、酒品可取得性愈不方便、及負向飲酒期望愈高、正向飲酒期望愈低或拒酒效能愈高。

根據本研究結果,建議政府宜重視青少年飲酒比率快速上升的趨勢,研擬預防措施。此外,父母應以身做則不飲酒,亦應明確表達反對青少年飲酒的態度。在有青少年出席的場合,應以一般飲料取代酒類飲料。最後建議透過教育介入及宣導活動,幫助青少年對飲酒建立正確的期望並學習拒酒技巧,以降低青少年飲酒的危害。

關鍵字: 社會認知理論、青少年、飲酒行為、路徑分析模式、長期資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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